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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市教办通〔2014〕51号“关于印发《2014年岳阳市普通学业水平考查方案》的通知2.doc

岳 阳 市 教 育 局

岳市教办通〔2014〕51号

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4年岳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考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相关民办学校,市教科院:

《2014年岳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考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教育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2014年岳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综合考查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考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湘教发〔2008〕79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7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主动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岳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德华

副组长:刘志高

成 员:葛天普 曹金钟 刘中华 李岳平 唐立中

李伟灵 李嘉谊 方 良 方 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考查科目的实施管理工作,曹金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的考查工作实施。要指导各普通高中学校按有关要求成立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安排,保证学校所有人员、设施设备都要服从全市综合考查的统一安排,协调好学生各科目分批次参加综合考查的时间和顺序,调整好课时和人员,学校考查领导小组和学分管理小组同时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模块学分考试和单项考查工作。

三、考查对象、科目及方式

(一)考查对象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2012级在籍学生及2010、2011级考查科目不合格学生。

(二)考查科目及方式

1.考查科目: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11个科目。

2.考查方式:

考查分为综合考查和单项考查两种形式。

综合考查科目为除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三个科目以外的八个考查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实施。综合考查由学校安排本校非高三年级的教师监考。

单项考查科目包括全部考查科目,是根据模块教学内容进行的阶段性测试,在单个模块(专题或主题)教学完成后进行,由学校组织命题,并实施考查,每个模块考查一次。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不组织综合考查,采取单项考查形式进行,由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考查小组进行统一组织、管理和实施;考查时间由学校根据教学实际确定。

四、综合考查时间、内容及形式

(一)考查时间

综合考查定于11月22日至23日举行。11月22日上午为全市统一笔试科目考试时间,11月22日下午至23日为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体育测试、通用技术现场设计制作测试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查时间。如参考学生较多,学校可根据实际适当延长实验操作和体育测试时间,但11月25日必须保证综合考查工作全部结束。

综合考查科目及时间安排

科 目

考试时间

备注

通用技术笔试

11月22日上午8:00—8:50

美术笔试

11月22日上午9:20—10:00

音乐和体育合堂笔试

11月22日上午10:30—11:40

通用技术现场设计制作

11月22日下午—11月23日

分批次交替进行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

体育现场测试

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查

(二)命题制卷

以省教育厅修订的《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指导纲要》(2013版,以下简称《考查指导纲要》)对学科提出的考试目标、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时量、考试题型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高中教育的学生基础、教材、教学等实际情况,按照科学性、客观性、基础性、公平性、友好性的原则进行命题,试题的难易度适当,能够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难度系数0.8~0.85。选聘命题人员、制定审题计划、编制试卷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内容及形式

1.信息技术

考查形式为无纸化上机操作考试。考查内容为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加选修模块(在“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运用”、“网络技术运用”、“数据管理技术”四项内容中任选一项)。考查时间为5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学校组织学生分批次进行上机测试,测试时须由学生自行选择必修模块加一个选修模块内容进行测试,可以查阅资料书籍进行开卷答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考试系统内进行成绩评价。具体操作细则见附件。

2.通用技术

考查形式为笔试和现场设计制作相结合,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笔试采用统一开卷文字答题形式,时间为50分钟,分值为50分;现场设计与制作时间为60-90分钟,分值为50分。

(1)笔试内容:《技术与设计1》;《技术与设计2》。

(2)现场设计制作内容:

A.硬纸板相框的设计与制作。

B.简易信、报箱的设计与制作。

C.简易台灯的设计与制作。

D.个性化电子门铃的设计与制作。

E.电子水位控制器的设计与制作。

F.校园内垃圾桶(箱)的设计与制作。

现场设计与制作选题可由各校教师根据学校和学生情况确定其中一项。可组织学生分批次进行,也可以组织全体学生统一在通用技术实验室进行,由各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3.音乐

考查形式为笔试和实践相结合,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音乐笔试采用统一开卷文字答题形式,考查内容为《音乐鉴赏》,分值为70分,42分合格。音乐与体育理论合堂笔试,考试时间为70分钟;音乐实践部分分值为30分,18分合格,采用当众表演考查的形式进行,由学生参加选修模块项目(歌唱、演奏、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创作)的考核。

音乐实践部分的考查由音乐教师或学校音乐考查小组评委根据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如态度、纪律、考勤、表现水平)和当众表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计分(创作模块除外)。学生独立参加过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得音乐方面等级证书的可不参加实践部分考查,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获奖凭证,经认定后可计满分(30分)。

4.体育

考查形式为笔试和现场测试相结合,满分为100分。

⑴ 体育理论笔试采用统一开卷文字答题形式,考查内容为《健康教育》和《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其他六个系列,分值为20分,12分合格。体育与音乐合堂笔试,考试时间为70分钟;

⑵ 身体素质项目分值共50分。其中身体素质必测项目(男生1000m跑、女生800m跑)分值为30分;身体素质自选项目(①50m跑,②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③坐位体前屈,④掷实心球,⑤立定跳远,⑥跳绳)由学生任选一项参加测试,分值为20分;

⑶ 运动技能项目(①篮球往返运球投篮,②足球运球绕杆射门,③排球垫球,④乒乓球对推,⑤羽毛球对打⑥健美操)由学生任选一项参加测试,分值为30分。

5.美术

考查形式为笔试和实践相结合,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笔试采用统一开卷文字答题形式,考查内容为《美术鉴赏》,时间为40分钟,分值为50分;实践部分分值为50分,采用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呈交美术作品方式进行,由学生在参加笔试考查的当天从选修模块的课堂作业中,挑选一至两件满意的作品呈交美术老师或学校美术考查小组评委进行综合评价计分。学生独立参加过由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书法、绘画、摄影摄像、设计、工艺、雕塑、篆刻、电脑美术制作等美术比赛活动的,可不参加实践部分考查,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获奖凭证,经认定后可计满分(50分)。

学生上交的作品(包括实物作品、设计简图、作品说明、制作过程记录)、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等,各学校要派专人统一签收和登记造册。

6.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

考查形式为现场实验操作,考查内容为各科《考查指导纲要》上指定的相关实验,考查程序如下:

⑴ 学校抽签:由各学校从市教育局统一命制的3-4个实验操作考查试题中每科抽取2题作为本校考查试题。

⑵ 学生抽签:学生每人抽签确定理、化、生实验操作考室和座位号(各实验室和座位上放置与其对应的操作考查试题)。

⑶ 学生考查:学生分批进入相应学科考室,找到自己对应的座位号进行考查,每小组考查时间为15-20分钟,分值为100分。由监考老师宣布实验操作开始,统一计时。每个老师每次只能监考4-6名学生。

⑷ 成绩评定:每个实验考查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主要根据考生实际操作情况以及实验的结果和现象是否符合考查要求进行评定,监考老师按照评分标准当堂给考生评定成绩。

实验操作的试题卷和考查评分表由市教育局统一式样,各县市区教育局或高中学校负责印制,每个学生每科一张,作为学生考查成绩的凭证。

五、组考要求

(一)监考和补考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笔试由学校安排本校非高三年级的教师监考,每考室由学校安排2名老师监考;实验操作考查,每个实验室开2个实验,每个实验开12组,每考室安排4名监考老师,每位老师监考4-6名学生。所有学生必须凭学籍证参加考试,监考老师要对考生认真进行身份验证,严禁学生代考。

综合考查不合格者可由学校集中组织进行一次补考,补考可当场进行,也可在综合考查正考结束后十五天内进行,其中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查由县市区汇总正考考试成绩后由市教育局统一下发补考名单、补考学生用户账号,统一组织补考。综合考查补考不合格者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考查。单项考查补考办法由学校确定,原则上不少于两次。

(二)考试场地布置

1.笔试考查科目的考室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要求布置。

2.体育测试要规划好场地,准备相关器械。

3.实验操作考室,学校要按每单人单组做一个实验准备实验室,并根据学生人数准备好适当数量的实验室。各科每个实验室安排考查的2个试题各12组,并配好实验器材及相应的备用器材,相同试题集中安排在一起,并在座位上贴好座位号。

(三)考试组织

1.各考点学校校长兼任考点主任,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各项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考点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各考点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要求选聘好考务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培训,切实规范考纪考风。

2.各考点学校要制定考查组考工作方案,并将方案于11月18日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用技术教师作品设计,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汇总后于11月21日上交市教育局学考办备案。

3.领卷时间:11月18日市局下发物理、生物、化学实验考查样卷电子稿,11月21日上午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高中学校领取考查笔试试卷和音乐考查听力光盘。

4.试卷装订:笔试科目的试卷按省级统一考试的要求装订。实验操作考查评分表按同一批次分考室装订成一本。所有考查试卷和评分表由考点学校统一收齐上交县市区教育局抽查。

5.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每个考点至少派出一名驻点巡视员,并安排巡视领导对各考点进行流动巡视。市教育局派巡视员到各考区考点进行巡考,并对各考点学考考查工作进行测评。

六、成绩计算办法及上报要求

1.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考查和单项考查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考查科目的总分成绩由综合考查和单项考查两部分组成(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以单项考查成绩为准),权重均为0.5。考查补考成绩只记合格和不合格,补考合格科目按60分折算计入考查科目的总成绩,补考不合格科目成绩按实际得分折算计入考查的总成绩。单项考查科目分值为100分,其计入总成绩的单项考查成绩计算办法是:每次单项考查原始分相加除以单项考查次数。

2.成绩上报要求:考查工作结束后,学校要于12月15日前按市教育局学考办的统一要求,按学籍号顺序用学考系统考查成绩XLS表格上报格式向县市区教育局上报“普通高中综合考查成绩册”。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所有学校的电子成绩册,统一于12月18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学考办。考查以县市区教育局上报的成绩册为最终成绩,经市教育局学考办在系统内下发后,不允许随意修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学考考查工作。在学校课程开设中要保证考查科目有开课时间保障、有专职教师或教研组、有教学资源、有学生作品。各校要因校、因地制宜,成立考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考查工作实施细则,周密组织、科学安排,以确保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学考考查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学生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高中学校落实新课改,贯彻课程计划情况的检测。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将考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向学校、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统一思想,确保考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提前准备,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挑选人员,扎实组织培训,严格要求,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考查指导纲要》的具体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尽早通知在外地学习的小专业考生按时回校参考。要根据考查工作要求及时添置设施设备,并对现有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修,确保考查工作期间能正常使用。对个别不能设置考点的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解决,确保综合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 严格管理,确保信度。综合考查考试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考试结果客观、公正、有效。坚决杜绝违纪舞弊等不正之风。所有参加考查科目的教师均要服从安排,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把握标准,公正评分,规范考试程序,确保考查成绩的信度。学校考查领导小组全程监控,省教育厅、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巡视和抽查。对于抽检问题较多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重考,对于考查中出现的违纪、舞弊等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规范操作,确保安全。要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考工作管理,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各校在考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和考纪考风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对危化物品的管理,严防理、化、生实验操作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体育考查中要注意运动量和运动安全,密切关注学生的考查情况,对经过体检发现身体确有问题的学生要劝阻其参加体育考查,再根据情况另行补测,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接此通知后,要认真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因准备工作不充分,设备条件不符合要求导致考试不能顺利进行等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1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综合考查操作细则

附件

201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综合考查

操 作 细 则

一、命题工作

信息技术考查命题和题库建设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考点设置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各高中学校进行信息技术机房的设备检测维护工作,加强考点建设,确保考点计算机和网络配置符合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软件、硬件配置要求并及时进行情况反馈。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查原则上安排在各高中学校本校进行,各高中学校要积极配合进行机房的维护和改造,确保机房设备达到上机操作考查的要求。场地、设备、软硬件环境达不到上机操作考试要求的学校不允许设置考点,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其他学校参加考试。

三、考试管理

(一)考试软件安装

各县市区进行考点设置后,统一组织考点机房管理人员安装考试软件,试用机房考试程序。

(二)考生上机模拟练习

确认考试系统正常运行后,由各校在考前两周内组织考生进行上机模拟测试。

(三)考生数据制作

1.正式开始考试前,各高中学校从“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在校生管理”菜单下的“学生基本信息管理”中导出所有2012级考生信息(2010、2011级结业生需参加信息技术考试的考生信息单独制表),并按照信息技术考试系统要求的格式制成Excel电子文件,在正式考试前导入考试系统。

2. 单个考点分多个机房考试并有多台计算机作为考试服务器时,必须在正式开始考试前,对在不同服务器上考试的考生进行规划。导入考生数据时,只导入在该服务器上考试的考生信息,以免考生信息出现重复、混乱等现象。

(四)考试组织

1. 考前由学校集中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考生学习“考生须知”和有关考试规则。

2.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查考试时间为每场50分钟,每两场考试间隔时间为20分钟。开考15分钟之内,考生不允许退出考场,考生在开考15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考试时间结束考生仍未完成作答者,由系统自动强制收卷。

3.考点学校须统筹进行考生批次的安排通用技术教师作品设计,考生凭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证”进入考场,各批次开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必须认真核对考生“学籍证”上相片与考生本人相貌, 组织考生有序入场,严防代考现象。

4.异常情况处理

(1)考试过程中,如导入考生数据不是按考生批次安排的顺序,在每场考试结束后,服务器的考试监考程序须一直保持开始答题状态。

(2)如出现考试时间跨天情况,在当天考试结束后,只需点击考试监考程序右上角的“×”来关闭服务器即可。第二天考试开始前,再开启考试监考。

(3)考试过程中因意外情况(如计算机死机、服务器网络连接断开等类似情况)导致考生无法继续作答,可初始化该考生答题信息,再登录作答。如开考时间超过20分钟,则将该考生安排到下一场考试。

(4)考点因不可抗力(如停电、设备故障等)导致无法正常考试,考点须及时向县、市教育局学考办汇报,由县市区教育局学考办另行安排时间或地点组织学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结果处理

(一)每批次学生考试结束后,检查考生答题数据是否已经上传至服务器,如因特殊情况,考生答题数据未能上传到考试服务器,可用U盘或移动硬盘直接到考生机上拷贝至服务器。

(二)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考点收集考生答题数据,连同缺考考生信息一并刻成DVD光盘。光盘外表面必须写上“县市区名称+考点”名称,如:岳阳县第一中学。

(三)各考点光盘统一由县市区教育局交市教育局学考办,由市教育局学考办汇总正考考试成绩后统一计分并下发补考名单,统一组织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考查。

五、考试安全管理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高中学校做好考生的考纪考风教育和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考试前,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召开全体考生大会,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向考生作考试动员报告,重点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在考前联系供电部门对各考点供电线路、备用供电设备和各考场的电线电路、照明设施进行调试、检测和维护,确保考试期间的电力供应正常,确保考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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